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〖优化营商环境〗江西24条“放管服”改革新措施来了

来源: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发布时间:2021-06-21 08:38:11访问量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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近日,江西印发了《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服务“六稳”“六保”进一步做好“放管服”改革有关工作的实施意见》(以下简称《实施意见》),要求进一步推进就业创业、进一步减轻市场主体负担、进一步优化投资审批服务、进一步清除消费制度性障碍、进一步促进稳外贸稳外资、进一步提升民生服务水平和进一步加强事中事后监管,共提出24条具体措施。

《实施意见》要求各地各部门要高度重视、强化组织实施,充分运用江西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、“好差评”系统等平台,建立健全常态化政企政群沟通评价机制。

01推进就业创业

取消乡村兽医职业资格,全面执行国家职业资格目录。合理降低或取消部分准入类职业资格考试工作年限要求。

自然人销售自产农副产品、家庭手工产品或通过网络从事保洁、洗涤、缝纫、理发、搬家、配制钥匙、管道疏通、家电家具修理修配等依法无须取得许可的便民劳务活动,不需要办理市场主体登记。自然人从事网络交易活动,年交易额累计不超过10万元的,不需要进行登记。

延长以工代训政策实施期限至2021年底。

扩大工伤保险覆盖范围,制定《江西省工伤预防五年行动计划(2021-2025年)实施方案》,力争重点行业从业人员参保率达80%以上。

02减轻市场主体负担

推进财产和行为税合并申报,增值税、消费税及城市维护建设税等附加税费合并申报,精简申报表单,简化办税材料,进一步减轻办税负担。

依托江西省公共信用信息平台,实现水电气、纳税、社保等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和应用成果双共享。

严禁行政机关将自身应承担的行政审批中介费用转嫁给企业,鼓励有条件的地方政府购买中介服务。

健全政府、行业、社会等多层面的认证采信机制,推动认证结果在不同部门、层级和地区间互认通用。

推动更多涉企事项网上办理。简化商事服务流程,大力开展“一照含证”改革,深入开展减环节、减材料、减证明、减跑动、减时限、减费用专项行动。

03优化投资审批服务

推进实施企业投资项目“容缺审批+承诺制”改革。优化交通、水利、能源等领域重大投资项目审批流程。

进一步清理规范工程建设项目全流程涉及的行政许可、技术审查、中介服务、市政公用服务等事项,凡无明确法律法规依据的审批、备案、审查等事项一律取消。

04清除消费制度性障碍

依法放宽二手车经营条件,支持新车销售企业开展二手车经销置换业务。加快实现民宿开办不见面审批。

针对市场急需、消费需求大的新技术、新产品,简化地方标准制定修订流程,缩短发布周期。

05促进稳外贸稳外资

进一步落实外商投资信息报告制度,加强填报指导,升级改造完善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(江西),实现由纸质提交改为网上提交,切实减轻企业负担。

对部分进口汽车零部件产品推广实施采信便利化措施,优化电池等进口商品质量安全检验监管方式。

取消港口建设费。加强我省口岸收费目录清单公示,做到清单外无收费。

06提升民生服务水平

取消养老机构内设诊所、卫生所(室)、医务室、护理站行政审批,改为备案管理。取消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丙级资质等级,合并入乙级统一管理,便利市场准入。

严厉查处“人情证”,防止违规冒领残疾人证等问题发生。

2021年6月底前,完成省、市、县三级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目录清单制定,并对外公布实施。全面推行政务服务“异地通办”,2021年底前,国家和省部署的“跨省通办”“省内通办”事项全面落实到位,各地自行推进的“全市通办”“同城通办”事项不少于100项。强化线下大厅服务功能,设置老年人接待窗口,为老年人提供咨询、指引、帮办代办等便民服务。

07加强事中事后监管

对取消和下放的行政许可事项,由主管部门会同相关部门逐项制定事中事后监管措施,明确监管层级、监管部门、监管方式,完善监管规则和标准。

加快建立健全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,推进信用分级分类监管。

省级行政执法部门年底前要制定、调整本系统行政裁量权事项清单并公布实施。

来源:江西省人民政府发布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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